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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要“整顿”长安街

1998-08-05 来源:生活时报 杨国平 我有话说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对长安街及其延线停车秩序加强管理的通告》,决定对长安街一线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清理整顿。

为加强道路停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对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国贸桥往西,经建国门桥,复兴门桥至新兴桥)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清理整顿。现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确认的停车场按规定停放,车行道、人行道上其他范围内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二、公共电汽车、小公共汽车只准在规定的站点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其他机动车一律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临时停车。

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将依法拖移到指定的停车场或采取限制车辆移动等措施,对违法停车的驾驶员予以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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